生父母在签署放弃小孩抚养监护同意书后将小孩丢弃给奶奶,奶奶希望将小婴儿送给我领养并告知只需至法院办理公证即可,请问这样真的可行吗?是否需要一些程序才合乎法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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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改了喔!
到法院依定要由社福机构送件也就是现在全部都机构收出养没有私人收出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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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要先打去妳所在地社会局问清楚
社会局会跟你说该县市委办社福机构(有的是家扶有的是儿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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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社福机构连络后
自然就有社工全程指导协助你
法律改了喔!
到法院依定要由社福机构送件也就是现在全部都机构收出养没有私人收出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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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要先打去妳所在地社会局问清楚
社会局会跟你说该县市委办社福机构(有的是家扶有的是儿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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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社福机构连络后
自然就有社工全程指导协助你